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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换妻续:心理专家称应宽容换妻者

发布日期 : 2010-05-13     人气 : 21010

马教授成长录

  本刊记者/孙欣综合报道

  作为师者,他却成为“换妻案”的主角。在舆论争论“换妻”是个人自由还是犯罪、聚众淫乱的定性是否过时之时,马尧海也逐渐完成了从教授到未来的性用品代言人的蜕变。

  从背对镜头隐姓埋名,到直面多家媒体的长枪短炮,马尧海无可选择地“露脸”了。

  因为与其他22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涉嫌“聚众淫乱罪”,并被定性为“聚众淫乱的组织者”,马尧海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如果领刑,他将成为近十几年来第一个因“聚众淫乱罪”而获实刑的人。

  马尧海其人

  马尧海,现年53岁,南京某工业大学副教授。

  在学生眼中,马尧海是业务娴熟的计算机教授、研究生导师,2009年率学生获得全国比赛一等奖。他还是一个关心两岸局势的博客写手,经常激扬文字指点江山。但在生活中,他很不顺利。

  马尧海的第一次婚姻结束于1992年,他的第一任妻子办好去美国的所有手续,买好机票都准备走了,马尧海才知道。“我们结婚9年,她是工厂技术员,工资比我高,有奖金的,别看我在学校,收入很少的。”马尧海说,第一任妻子走的时候,他跟对方讲,在美国过不好就回来,我们再复婚。

  第一任老婆最终还是没回来,马尧海也知道这种结果,他很快有了第二春。可是,这个“春天”并不温暖。在马尧海眼中,第二任妻子性格古怪,弄得他非常不开心,日子越过越差,过到最后就像噩梦一样。1999年,他又和第二任妻子离婚了。离婚后,他们之间还在为一些事情争吵不休,马尧海形容他们现在的关系已经是“你死我活”。马尧海和这两任妻子各有一个儿子,而她们都带着儿子离开了马尧海。

  失去家庭的马尧海,目前跟80多岁的老母亲生活在一起。马的母亲患有严重耳聋,且完全痴呆。同时,他还有了一个27岁的情人。奇怪的是,马尧海并没有跟对方谈婚论嫁,因为他对外界说自己参加交友活动是为了“找个老婆”。

  关于参加交友活动的初衷,马尧海还有一个说法。

  他说自己有家族精神病史。母亲年轻时有精神病,现在患老年痴呆,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以及一个外甥,都有精神病。为了避免这种压抑的生活把自己也推到精神病的路上去,他才参与了交友活动,以转移注意力。

  于是,苦闷中的马尧海经常浏览互联网,结果发现一个名叫“亚洲交友中心”的外国网站,其中有“夫妻交友”。出于好奇,马尧海注册进去,发现这个栏目下面的人玩的是交换配偶的性活动。

  “这就像喝酒一样,有的人喝了一口认为好喝,就一直喝了下去,有的人喝了一口认为难喝,从此不喝了,完全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你。”马尧海这样描述自己对此类活动的观点。就在他注册这个网站前后,网络上也涌现了各种夫妻交换游戏QQ群,一个浙江的朋友建群拉马尧海去做管理,马尧海发现群内人员常常发淫秽低俗图片,QQ群很快被封。马尧海又参加过几个类似的群,都因为同一问题被封了。

  2007年左右,马尧海自建了“夫妻情侣自助旅游”QQ群。马尧海说,他们讨论的话题限于性知识、夫妻性生活、性知识美文欣赏、性小康探索等内容。进群人员开始时通过视频、照片验证,但后来出现了假照片、假视频,验证这一关也就懈怠了,进群也没有什么严格要求。

  在对外界谈论这些经历的时候,马尧海一直刻意强调,自己虽然是群主,但从来不组织活动,如果有人表示要组织活动,自己就踢。“有几个家伙动不动要组织活动,这和我过去建群的初衷相差太远。就在这个时候,进来一对南京夫妻,妻子子宫切除后,夫妻想出来参加夫妻性爱游戏,还不了解,还没有见面熟悉,这个男人就一定要和我的情人玩性游戏,我的情人开始只想找个机会看看,不想参加活动,那对夫妻竟然用语言威胁我,我骂他们,他们似乎无所谓,我就告诉他们要删群,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删不了,我就一口气踢了80多人,踢不动了,就再没有进去过这个群。”

  因“换妻”出名

  2009年8月17日下午一点多,南京秦淮公安分局白鹭洲派出所在一家连锁酒店120房间抓获5名网民。这5名网民被抓获时,正在从事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活动——现在被司法机关定义为“聚众淫乱”,他们自己则称之为“夫妻旅游交友”。随后,通过对这5名网民的分头审讯,秦淮警方又掌握了一长串名单,并惊讶于参加这一活动的人数之多。随着一个个涉案人员被警方抓获,证词的碰撞交织,焦点都指向同一个人——网名“阳火旺”的马尧海。

  3天后的深夜,马尧海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在马尧海被警方带走之前的两三个月,他已经发公告解散了QQ群,理由是由于自己生理上的原因,他不想再继续这样的活动。在学校的时候,他依旧当他的教授,正常地给学生上课。

  马尧海说,直到被抓,他才知道这种行为涉嫌犯罪。

  审讯后,马尧海被监视居住。考虑到他的教授身份,警方准许他白天回去授课。马一度认为,此种迹象表明,警方认可“这只是个违反常理的举动”。他希望尽快翻过这一页。

  树欲静而风不止。2009年9月18日,《金陵晚报》报道了“大学教授建换妻游戏群”一事。在检察院起诉阶段,《现代快报》和《江苏法制报》,又分别以《南京一教授组织“换妻”活动》、《被起诉教授为何成了换妻“教父”》为题报道此案。

  这些报道分别使用了“吴阳”、“王宏高”、“马晓海”等化名。但是“53岁”、“副教授”、“两次离异”、“痴呆母亲”甚至本科和研究生的求学经历、职业履历,事无巨细全被披露。

  报道经过网络的大量转载、裁剪,持续发酵。特别是对“换妻教授”进行了渲染。比如,称换妻者在马家“经常一拨接着一拨”。实际上,起诉书上的其他21名人员,很多人马尧海并不认识。南京“换妻教授”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有网民还对他进行人肉搜索。秦淮公安分局宣传处的徐警官,也对以猎奇为标准的网络转载颇有微词:“里面有很多夸大的东西。”

  马尧海说,这些报道从来没有采访过自己。让他不解的是:本案涉及众多网民,为什么单独把自己当成了主角展览?

  “就因为他是大学教授。”一位参与报道的记者说,马教授的身份有新闻卖点。

  报道出来不久,系主任告诉马,上面通知,学校把马尧海的课停了。没人告诉马为什么,马尧海也没问,大家心照不宣。接着,学校停发了马尧海的工资,马尧海只好办理了辞职。

  马教授的出路

  祸不单行。2010年3月10日,马尧海接到了秦淮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机关指控:在从2007年夏天至2009年夏天的两年时间,22名被告在南京多个地方,组织参与了35起聚众淫乱活动。其中,指控马晓海组织、参与的达18起。起诉书上,22个被告,马晓海的名字排在头一位,俨然“主犯”。

  秦淮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汪东说:马尧海参与次数最多,所以排在第一个。

  这个时候的马尧海,利用他多年研修计算机的头脑,马上制定了严密的应对方案。一方面请了律师,从程序上应对司法机关指控,另一方面广泛利用舆论,对“换妻”是否犯罪,展开了从公众到专家的火力扫射。

  他自己在网上发表言论的同时,还积极地走到台前,接受记者采访。就在本案开庭前,马尧海还接受了某报记者长达6个小时的专访。

  舆论没有辜负他的苦心,一时间,换妻案成为从平面媒体到网络媒体,再到电视媒体的热点话题,尤其是,话题延伸到“公民有没有权利支配自己的身体”,“聚众淫乱”的罪名是否已经过时等法学理论范畴。

  知名专家李银河力挺马尧海等人的行为:“据我所知,发达国家都没有聚众淫乱罪。马尧海及7日受审的同好们,并不是中国仅有的22名‘换偶’爱好者,光‘幸福村’(国内最大夫妻交友网站)就有36万名注册用户,如果把所有换偶的人都抓起来判刑的话,社会要大乱了。”她甚至认为,惩罚换偶会影响到个人人权。

  坊间传闻,案发后当地司法机关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是淡化处理,一种是严肃处理。最终,后者占了上风。但是随着牵扯进来的人数越来越多,不得已又踩了刹车。

  但是,目前透露的官方消息显然是不利于马尧海与他的同好们。白鹭洲派出所刘教导员说:“在市局的部署下,根据市局网监支队监控,我们派出所具体侦办了此案。2007年的时候,嫌疑人还是小范围的,到了2008年和2009年,规模逐步扩大,社会影响恶劣。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关于聚众淫乱的明确规定,坚决予以打击。”

  4月7日,本案开庭审理。为马尧海辩护的陕西律师姚永安为他做的是无罪辩护,认为他们的行为没有影响社会秩序,不构成聚众淫乱罪。

  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前后,马尧海大方地出现在众多媒体的镜头前。他说:“床上的事都晾在人家面前,还有什么事不能说,有什么顾虑的呢?”

  他很明白自己的处境,“判决不判决,这件事都注定成为我的污点。”结合自己的情况,他对未来有了详细设想:“如果你们媒体肯帮忙,我有两件事可以做。一是我可以做避孕套和成人用品代言人;另一个想法是,我想到山里隐居,种花种草,这草也不是一般的草,是一种叫食虫草的草。”?

  (本刊综合《现代快报》、《深圳晶报》、《城市晚报》等媒体报道)

  辩护律师眼里的换妻案

  本刊记者/赵晓秋

  马尧海等人的换妻行为是否触犯法律、“聚众淫乱罪”是否该废除,引发了法律界和社会学界的大讨论,宛如当年的“陕西夫妻看黄碟事件”。

  2010年4月7日上午9时,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换妻案”。检方指控,2 2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犯有“聚众淫乱罪”。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理由是案情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一天半的时间。

  在案件开庭前夕,马尧海聘请了曾因许霆案、何鹏案而声名鹊起的陕西律师姚永安为其辩护。在法庭上,不同于其他21名被告辩护人的认罪辩护,姚永安为马尧海做了无罪辩护。

  话题案件加话题律师,该案持续搅动着人们的兴奋点。2010年4月14日,姚永安接受了《法律与生活》的独家采访,向我们解读“换妻案”。

  为换妻教授做辩护

  记者:马尧海案是近期最热的话题,您是怎么知道并介入这个案件的?

  姚永安:可以说,我为马尧海辩护是网络牵的线。通过媒体,我了解到马尧海被控“聚众淫乱”的情况。针对该事件,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了一篇评论,标题为《副教授组织换妻,其行为不能定罪》。

  在文中,我明确指出,按照我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换妻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并表示,愿意接受马教授或亲友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为马教授争得无罪。该文发表第二天,马尧海通过电话和短信同我联系,让我担任其辩护人。

  记者:马尧海已经聘请了两个南京当地的律师为其辩护,为何开庭前夕,对辩护人进行了更换?

  姚永安:2010年4月初,马尧海接到法院通知,案件要在4月7日开庭审理。当时,马尧海已委托了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的薛火根和另一名律师担任辩护人,但因为辩护人没有提出给他做无罪辩护,马尧海着急了。随后,他催我赶赴南京为其辩护。

  4月6日上午,我到了南京后,马尧海还在犹豫是否应该让我替换其中一位律师担任辩护人,出庭辩护。

  此后,因几家媒体记者是我办理的许霆案、何鹏案所熟悉的人,马尧海到了下午5时,才决定由我替换另一名律师担任辩护人。因时间等原因,我没查阅任何案件材料,在凭一份起诉书和马尧海谈话后,我决定为其进行无罪辩护。

  记者:您是以公民辩护人的身份出庭辩护的?

  姚永安:我的律师证因为年检问题无法使用,我只能以公民辩护人的身份出庭。

  他是个老实巴交的人

  记者:您见到马尧海后,觉得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姚永安:马尧海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他在工作方面很有成就。在学生和邻居的评价中,他也是一个普通人。

  马尧海所做的行为和他的不幸遭遇有很大关系。我了解到,很多换妻者,都是因为遭遇了不幸,通过换妻游戏寻找快乐、排泄和消遣。

  记者:在这次被公诉的22人中,其他人都在躲避媒体,马尧海却积极地接受媒体采访,您怎么理解马尧海的“高调”?

  姚永安:在之前关于南京换妻案的报道中,马尧海说自己被妖魔化了,他只能站出来,哪怕是“赤裸裸”地站出来。马尧海曾和我说,“床上的事都晾在人家面前,还有什么事不能说、有什么顾虑的呢?”事情发生后,他向自己工作的大学递交了辞职报告。他说形势把他逼得没有办法了,他赌气地表示失业后,要去“当成人用品广告代言人”。

  记者:马尧海的家也曾是换妻者进行活动的一个场所,您去过他的家里吗?

  姚永安:马尧海的家很穷困,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根本不像一个大学教授的家。马尧海和自己患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一起生活。马尧海的母亲见人总是嘻嘻哈哈的,什么都不明白。

  唯一一个无罪辩护

  记者:之前马尧海的律师要为他做罪轻辩护,而您坚持要做无罪辩护,你们之间是如何达成一致意见的?姚永安:我和马尧海之前的辩护律师进行沟通时,他们表示因为马尧海的家族精神病史,所以想向法庭申请对马尧海进行精神鉴定,以求得罪轻辩护。

  对此,我坚决反对。因为,我在和马尧海谈话时,觉得他思路很清晰,逻辑性很强。马尧海不存在人格障碍,他不是个精神病人,只是观念上和常人不同。如果进行精神鉴定,不仅影响了开庭时间,也会对马尧海造成不好的影响。

  记者:4月7日,开庭前,马尧海是什么状态?

  姚永安:去法院的路上,我和马尧海一路都在讨论案子,不过我们讨论更多的是曾经轰动全国的许霆案、梁丽案、李庄案等。我叮咛马尧海说:“你可不能像李庄似的,变来变去的,变得次数越多,支持你的人越少。”马尧海向我表示,他一定会坚持自己无罪的观点。

  记者:当天的庭审因为涉及被告人的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您能描述一下当天庭审的情况吗?

  姚永安:案件的庭审进行了一天半。在4月7日整整一天的法庭调查中,22名被告人及7名辩护律师很少有人对公诉人提供的35次犯罪的证据(主要是当事人供述)提出实质异议。只有我对涉及马尧海的18次指控的所有证据证明作用提出异议,认为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我的当事人参与了“换妻”活动,而不能证明其聚众淫乱。这就从根上动摇了检察机关定罪的基石。

  在4月8日上午的法庭辩论中,在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后,薛火根律师和我先后发表了无罪辩护词。吗?记者:您觉得当天的辩护成功

  姚永安:我们的无罪辩护十分成功。起诉书称马尧海“组织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18起”,其中组织了几起、参加了几起却没有讲明白。起诉书上多次表达马尧海“邀集”他人,最后却认定他“组织”。起诉书“夏天的某日晚”、“2月的某日晚”等表述,显然属于基本事实不清。

  《刑法》上的“聚众淫乱罪”的内容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对该罪的定义为在首要分子的组织、领导下,许多人进行毫无规则的性游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在马尧海案件中,司法机关查明没有首要分子,所以不存在“聚众”问题;因所有活动均按约定的游戏规则进行,所以不存在“淫乱”问题;因“性游戏”仅限于房内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所以不存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问题。故两年里司法机关并未介入,我又指出“聚众淫乱罪”属于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而本案当事人却明知自己的行为不会危害社会,故不构成该罪。

  记者: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还是个谜,接下来,您有什么打算?

  姚永安:对于该事件,我不是“挺马派”,却是最坚决的“无罪派”。为了证明马尧海等人无罪,我特公开向“有罪派”提出挑战,地点将放在西安或咸阳,欢迎“有罪派”代表应战。

  走进“换妻者”的内心世界

  文/于红军

  学者和大众关注的焦点是马尧海的量刑问题,但“换妻”背后的心理分析也同样值得关注。

  儿童欲望的满足

  就换妻行为来说,我认为,这是儿童欲望的满足方式,体现了自我发展的不成熟和心理发展的退行。

  精神分析鼻祖弗洛伊德认为,儿童欲望的满足方式是初级思维过程,它的主要特点是即时性,即立即满足,不分对象与情境,例如饿了就要吃;而成人的欲望满足则更加社会化,具备延迟性,即受到场合和对象的限制。

  成人的自我已经相对成熟,能够根据现实的状况、欲望(存在于本我中)的需要和超我(道德和良心)的要求而调整欲望的表达(满足)方式。

  换妻行为自然缺乏自我对欲望的调整和控制,成人的欲望以儿童的思维方式来满足,这体现了自我功能的失调和心理行为的退行。

  心理创伤的不成熟防御

  就马尧海的换妻行为来说,我认为,这是其对所经历的心理创伤的一种不成熟的防御形式。

  马尧海有两次不幸婚姻,他还自述,他的家族有精神病史。他母亲年轻时有精神病,现在患老年痴呆,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以及一个外甥,都有精神病。

  可以说,家族的不幸、婚姻的不幸必然给其心灵带来阴影,带来焦虑、烦躁、愤怒(指向自己和别人)和抑郁等情绪,而“荣格理论”认为,每个人在接纳自己阴暗面的时候,总要给它们一个适当的出口。

  精神分析理论也认为,情绪欲望作为一种能量,总是要以一种方式宣泄的。马选择了换妻,这是其在苦难中寻找一种新的快乐的表现,是潜意识中对负性情绪加以调整的方式,是对其所经历的心理创伤的一种不成熟的防御。

  理解、宽容“换妻者”

  对换妻现象和行为,我们应该多一点理解与宽容,少一点怨愤与攻击。理解和宽容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和支持换妻现象和行为,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理解和宽容是我们作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只是一个人本身)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的一种关注,一种关怀;是一个人对一个承受生存苦难人格的感同身受;是一个人对一个经历创伤而又采用不成熟防御机制的心灵的包容。所以,我们应理性看待换妻现象和行为。

  (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心理学教学部老师)

相关评论

2015-03-15 09:57:04
无语••••••

2015-04-26 08:30:42
我对中国的法律有点无语了 宪法是基本法却屡屡被其他的子法所侵犯 这件事明明应该追究媒体的,你们侵犯了别人的隐私 可是却没有国家法律机关去追究 而且反过来去追究当事人 停职开除 中国的法律啊????他们没有像法官那样集体嫖娼 只是自己交流夫妻自己的身体感觉就犯法了 中国的法律更应该注重于民生 保护百姓的身体健康 同样政府的职能机关多去关注 而不是去爆百姓的隐私

2023-02-02 22:31:41
支持无罪的观点!不赞成文章后半部分的精神心里分析,你不懂夫妻交友活动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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